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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清代古桥为何出现在杭州?

浙江检察 2024-03-18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检察官通过办理一个个案件深化法律监督的过程中,总会与悬疑情节、取证难题、界定困惑不期而遇……【疑案玄学】带你走进案情的迷雾,去探寻事实真相——

在杭州萧山某小区花园新建的仿古桥桥面上,赫然出现了一座清代古桥“中巷桥”的落款。“中巷桥”原本存建于绍兴市柯桥区阮社村,为何会突然出现在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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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爱好者文章中的线索:

古桥去哪儿了


陈树尧先生2015.8.25  摄

绍兴市柯桥区阮社村是著名的水乡黄酒之乡,村里河网密布、古桥众多。2017年到2020年,阮社村进行城中村改造整村搬迁,古桥无人看护。去年7月,绍兴文物爱好者发表的一篇文章,引起了柯桥区人民检察院丁国梅检察官的注意。文中提到,阮社建于清代乾隆年间的中巷桥被切割卖到了萧山,而刻有“古中巷桥”字的桥面板建在萧山某小区内。“中巷桥属于‘三普’登录文物,怎么会遗失在外地?”丁国梅和同事立即从网上查找其他关于中巷桥的线索,发现绍兴古桥协会副秘书长曾在2021年发表过 “追寻二座古桥”一文,详细介绍了古中巷桥原貌以及历史照片,并提到该桥系清代乾隆年间修造,虽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点,但在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中已列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目录内。

三普登记时的中巷桥

被“三普”登录为不可移动文物的中巷桥丢了,这其中是否涉及犯罪行为?检察机关是否可以作为公益诉讼案件进行调查监督?于是,丁国梅和同事盯住线索开始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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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确认:

就是这块桥面板



“我们将调查工作分为四步,首先要明确中巷桥的权属所有及文物性质,然后查清古桥丢失的真相,再查证丢失背后的刑事案件线索,同时查证是否还存在着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以及履职不当的事实和依据。”两个月时间内,检察官们仔细深入研究关于“三普”登录文物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通过现场勘查、询问证人、收集书证、物证等方式全面收集相关证据。经初步查明,阮社村的中巷桥已于2012年被纳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目录。2020年9月,在阮社村拆迁时,这座古桥被人非法拆除后窃走,随后,萧山某小区花园工程承包人从他人手中用2万元买到了三块桥面板,用于该小区花园建设工程。

检察官现场勘查安装在萧山某小区的中巷桥桥面板

检察官们来到了该小区开展实地调查,在花园内看到了有着“古中巷桥”和“中巷桥”字样的三块桥面板,经过比对:三块桥面板与原“三普”登记资料所记载的文字和丈量尺寸相符。“这的确是我们村原来的中巷桥桥面板。”中巷桥原支部书记也在现场进行了确认。


调查至此,证据链只缺最后也是最关键一环,是谁将中巷桥非法拆除并转卖至萧山的?


检察官认为,古桥被人非法拆除并倒卖至外地,该行为严重违反了国有财产及文物保护相关法律规定,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去年10月,柯桥区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监督行政机关把刑事违法线索移送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以盗窃罪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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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检察公益诉讼:

刑罚+赔偿金!



今年年初,公安机关经缜密初查,先后抓获张某某等5人,失窃的3块桥面板也被追回。与此同时,检察机关派员提前介入,在口供突破、罪名定性、共同犯罪认定、追赃挽损等方面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原来,张某某等人在承包拆迁项目过程中,非法拆除中巷桥并层层倒卖至外地,将其中四块桥面板以24000元的价格售卖给了一萧山人。


随后,该案被移送至柯桥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决定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审查。而新的问题也摆在了检察官的面前,案件中公共利益受损的赔偿金额要怎样评估?中巷桥原三块桥面板应如何处置、如何修复?而修复费、设计费又应该谁来承担?

为准确认定文物损失价值、依法合理确定诉讼请求内容,柯桥区检察院委托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对中巷桥进行原址修复设计概算,得出该桥在原址修复工程项目总投资需38.08万元。今年8月,检察机关邀请古桥保护专家等领域的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律师等担任听证员,对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经过反复论证,听证人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拟提出的张某某等5人均应依法承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连带赔偿责任,承担中巷桥修复、设计费用38.08万元诉讼请求合理合法,当事人代表张某某在听证会上也无异议。听证会后,张某某等5人向检察机关预缴了全部公益损害赔偿金。

同年10月30日,案件在法院公开庭审,检察机关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干部、“益心为公”志愿者、民间文物爱好者、专业文保干部等人旁听,张某某等5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并接受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主张。


“为你们点赞!检察机关为保护绍兴古桥作出了很大贡献!”庭审结束后,古桥保护和研究专家老陈说,希望检察机关能够进一步履行工作职责,守护好绍兴的文物根脉。

日前,经法院依法判决,判处唐某某、张某某等5人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缓刑二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同时支持检察机关提出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决生效后,检察机关将与当地文广、属地政府、古桥保护专家等一同会商,使用公益诉讼赔偿金开展中巷桥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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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诉前检察建议:

为文物筑起“保护墙”



案件办理远不止于此。为进一步推动解决当地城乡建设发展与文物保护平衡的难题,今年年初,柯桥区检察院成立专班开展了“三普”登录文物现状调查,组织文广、建设、规划、属地街道等部门多次召开磋商会议,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落实举措保护登录文物,并专题向绍兴市人大代表通报相关情况,推动市人大代表向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代表建议。


目前,文物保护职能部门已经对全区所有列入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登录文物逐一现场复核,为现存900余处“三普”登录文物作出标志说明并挂牌公示,同时将“三普”登录文物信息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落实“先考古、后建设”要求,从源头上杜绝城乡建设过程中人为损毁文物问题。此外,检察机关还对其他城中村改造拆迁区块进行预先或同步跟踪调查,调查中发现,随着全国自上而下对文物及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及“四普”工作的开始,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也越来越加大了对辖区内文物及文化遗迹的保护力度,拆迁和保护工作逐步走向规范。

柯桥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钱昌夫与公益诉讼检察官一起走访调查历史古迹



相关背景链接



绍兴作为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被誉为“没有围墙的博物馆”。而柯桥是名城绍兴著名的水乡、酒乡、桥乡的汇集之地,“老绍兴金柯桥,古风古韵最风情”!


“三普”登录文物是我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因其文物等级较低,保护力度不足,在原来的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毁损率高。据了解,2012年公布的绍兴市柯桥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录的不可移动文物达1112处。




供稿: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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